5月19日,法学院党总支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部分内容。党总支书记苏杰主持会议。
1945年4月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是党第一次对自身历史经验作出的系统总结,为党的七大召开创造了政治上、思想上的充分条件。在对历史的深刻总结中,起到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党心民心的作用,为党的事业继续前进提供了强大思想和精神力量。
苏杰书记在学习时强调,我们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牢牢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以两个历史决议等中央文件精神为依据,正确认识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重要会议,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坚决抵制歪曲和丑化党的历史的错误倾向,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会上,苏杰书记指出,结合专业特色,积极创新活动方式,落实了三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任务,一是“我是党员我帮你”,法学院教师党员提交为困难师生个人及其近亲属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情况;二是安排布置“我是党员我帮你”民族团结微党课结对子工作;三是全体教师针对学院党史学习教育“三问”活动问题清单中反馈的课程任务过重,学生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深入研讨《人才培养方案》设置情况,共同商议解决办法,形成了许多有益建议,为更加科学合理的促进专业发展、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打下基础。